2011年12月,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3月9日,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授牌暨学习雷锋升华创建工作会在成都召开,会上正式授予九寨沟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这是九寨沟景区上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坚持不懈的努力而取得的。这份厚重闪耀的荣誉,倾注了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既是九寨沟景区的荣耀,也是阿坝州的荣耀,更是四川的骄傲!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奖牌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证书
创建永无止境,没有终点,只有新起点。站在新的起点,景区广大干部职工将明确重点、找准方向,继续在新的起点上巩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一是对照标准、查找问题,深化创建;二是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各部门、各社区、各岗位掀起学雷锋热潮;三是履行社会责任,真情回报社会,塑造良好形象;四是加强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品质;五是建立和完善长效创建机制,确保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 |